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工作,将其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集中部署,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我们推进机构改革提供了科学指引和根本遵循。枫溪体制机制改革是近年来我市在地方机构改革上的一次成功探索,市委、市政府直面枫溪体制机制这一潮州最大历史遗留问题,下定决心打响了改革攻坚战,顺利完成枫溪“撤区复镇”,从根本上解决了阻碍枫溪发展的体制障碍,成功为全省“百千万工程”镇级改革创新提供样板。全面回顾这一重要历史性事件,有利于更加深刻认识改革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为统筹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提供有益借鉴。
一、背景情况
枫溪体制机制问题既承载着历史的积淀,也见证着现实的变迁。1995年,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立足枫溪陶瓷产业发展需求和新城区建设需要,研究决定设立枫溪区,行使县级区的职权,开启了发展新篇章。28年来,原枫溪区GDP增长19倍,人均GDP增长11倍,外贸出口增长10倍,成长为世界最大的日用瓷生产和出口基地,全国最具活力、发展最快、规模最大、产品最齐全的陶瓷产区,为全市发展大局作出不可磨灭的贡献。然而,原枫溪区自始至终是一个承担建制区职能的非建制区,在上级区划层面一直是潮安区管辖的1个镇,其管理体制、发展空间、资源配置等方面的“先天不足”日益成为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障碍,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也因此而陷入困境。一是陷入管理体制之困,原枫溪区管委会只是市政府派出机构,导致大量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申请、项目申报等重点工作难以独立开展,国家级、省级层面资源资金无法对枫溪形成支持。二是陷入发展后劲之困。近年来枫溪经济发展持续放缓,2022年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国内税收收入等指标分别下降5.3%、21.4%、13.5%,可利用土地不足600亩,近10年来超100家企业整体外迁,地区生产总值增长乏力。三是陷入行政资源之困。枫溪区配备行政类编制210名。对于区级而言,人员编制资源紧缺,工作疲于应对,影响办事效率;但从镇级角度看,现有机关部门、事业单位的机构和人员数量远远超过同类镇,财政支撑不堪重负。特别是近年来财政收入逐年下滑,“三保”工作越来越困难。2021年全省县区换届,省明确枫溪不能按照建制县区开展换届工作,全省仅剩我市存在自行设立非建制区且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实施枫溪体制机制改革势在必行。
二、主要做法
市委以新官理旧账的使命担当,系统施策、稳步推进,全面理顺了枫溪体制机制,为枫溪未来发展卸下承重蜗牛壳,交出了一份优异的改革探索“成绩单”。
(一)明确改革方向,广泛凝聚改革共识。解决枫溪历史遗留问题,总体有三种可能的改革路径,一是以枫溪区现有规模或合并相邻镇扩大规模后向上级申请升格为建制区;二是撤销非建制区设置,以枫溪镇或合并相邻陶瓷产业镇申请设立经济功能区;三是撤销非建制区设置,恢复枫溪镇建制回归潮安区管辖,将其作为潮安区县域副中心予以建设。面对改革路径的艰难抉择,市委广泛深入开展调研,召开各类代表座谈会50多场次,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可行性和风险评估,多次向省委汇报沟通等大量扎实细致的前期工作,综合考虑治理效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改革可行性等因素,实事求是选择了第三条改革路径,这是切合我市当前和长远发展实际、稳妥可行的路径,也是对枫溪、对枫溪干部最有利的结果,得到了省委的明确支持和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拥护。
(二)发力改革重点,着力提升治理效能。枫溪改革重在理顺体制机制,推动机构优化、人员精简、效能提升。市委制定了枫溪镇“三定”及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事权移交和承接工作方案等文件,将枫溪由原本25个行政机构压减为14个党政综合办事机构,公务员减少72人,普通事业单位减少157人,实现了机关职能有效整合、机构层级数量减少、人员编制大幅精简,极大提升了行政效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同时,建立科学合理的财税收入分配机制,从税收收入大幅降低市级分享比例、非税收入大部分调整为区级固定收入,市继续保持对原枫溪区支出责任等方面给予潮安区支持,为枫溪镇改革发展奠定坚实的财政支撑。
(三)突出改革为民,全面优化政务服务。市委着眼于通过改革提升枫溪公共服务水平,赋予了枫溪镇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在枫溪镇设立潮安区政务服务分中心等机构,实现区级事项“全区通办”,确保原枫溪区群众政务服务“就地办”,潮安区北部乡镇“就近办”。同时,为防止改革过程中出现“空档期”、对群众企业办事造成影响,市委前瞻性制定了枫溪改革政务服务保障意见等文件,梳理形成枫溪镇镇级事项清单55项和过渡期间委托枫溪镇实施事项清单586项,结合实际选定过渡期便民服务中心临时办公点,及时向社会公布过渡期政务服务相关指引,确保改革期间一切政务服务事项按原渠道、在原地点办理。
(四)兜住改革风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枫溪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统筹好改革和稳定的关系至关重要。面对涉改人员因工作环境、工作待遇、政治待遇而可能产生的不稳定思想,市委科学制定了人员划转安置、待遇保障指导意见等配套文件,以“待遇水平不降低和就高不就低”为原则,依法依规保障涉改人员待遇和合理诉求,明确3个月过渡期内各类人员整体留在枫溪镇工作,期满后按计划妥善安置超编超职数人员,确保工作平稳过渡。同时,提前部署舆论宣传引导和社会稳定风险管控工作,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实现改革期间“零”舆情。
三、经验启示
(一)直面历史遗留问题是激活发展动能的关键之举。枫溪体制机制改革是市委打好“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战役的标志性成果,通过一系列改革举措,历史性地破除制约枫溪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既解决了枫溪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承接政策支持等方面的问题,更提升了枫溪行政治理效能,推动陶瓷产业联动布局和区域协调发展,为高质量发展改出了广阔新天地。实践充分证明,直面历史遗留问题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是激活发展动能的关键之举。
(二)因地制宜务实创新是地方改革探索的重要法宝。地方改革探索既要坚守正确改革方向,依法依规稳慎推进,又要坚持实事求是,立足地方实际大胆创新。枫溪体制机制改革立足实际,以“撤区设镇”的路径创新,赢得了全市上下的支持拥护,以赋予枫溪县域副中心发展定位的举措创新,激活了枫溪“经济龙头镇”辐射带动作用和县级经济社会管理作用,在镇级改革创新中探索出了样板。实践证明,“不破法规破常规”的改革创新精神是做好地方改革探索的必然要求。
(三)始终坚持系统观念是统筹改革与稳定的必然要求。枫溪体制机制改革是一次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的整体变革,通过一手抓体制机制改革,一手抓政务服务优化,既兼顾改革整体推进,也着眼于社会大局稳定,通盘考虑问题解决对不同对象的影响,统筹考虑最优化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步骤,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各种手段,提高解决问题的科学化水平。实践证明,始终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兼顾,才能提升改革的整体效能。
作者:2024年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学员、市委副秘书长 周钦泉